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江西友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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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工作)有关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建培〔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报名流程

完善学员培训报名流程,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网(http://jx.zhujianpeixun.com,《实施意见》中原网址www.urdt.cn可跳转至该网站)快速通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模块,设立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学员均通过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已公示的培训机构完成报名。施工企业须登陆报名系统,注册企业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将本企业学员信息统一汇总导入,完成报名。培训机构登陆报名系统,对报名的学员信息资料进行校对审核确认,完成报名。

二、进一步优化培训测试

合理调整集中测试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安排4场考试,第一场8:00-10:00,第二场10:10-12:10,第三场14:00-16:00,第四场16:10-18:10。培训机构将完成培训的学员,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报名系统,自主选择测试日期和场次,建立并提交测试计划。省建工学校在1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机构测试计划提交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测试试卷。培训机构按时组织学员参加测试。周六实行预约制,培训机构预约即组织测试。每场测试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在2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报送相关测试材料,纸质材料和相关数据测试结束5天内报送至省建工学校。

三、进一步规范机构遴选

申请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机构按“承诺制”原则,通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网(http://jx.zhujianpeixun.com),登陆快速通道——培训机构承诺公示平台,注册机构信息,提交《培训机构承诺表》。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实施意见》“承诺制”报名要求,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核查权限,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登录“承诺公示平台”签署“实地核查属实”或“实地核查不符”意见,并上传《实地核查情况表》。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意见的,视同实地核查属实,系统将直接默认“实地核查属实”,并在承诺公示平台公示。

申请机构如对“实地核查不符”意见有异议的,可自签署“实地核查不符”意见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向实地核查部门提出异议,并上传有关材料和佐证资料。实地核查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通过平台回复并说明原因。申请机构如对回复结果仍有异议,可自实地核查部门回复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并上传有关材料和佐证资料,省级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通过平台回复。

四、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

建立完善培训机构“优进劣汰”机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管理,组织对职业培训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对属地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监管、优进劣汰”。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存在不严格落实《实施意见》附件3中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不按要求组织培训,不按公示标准收费;培训机构自行或与中介合作宣传“代学”、“包过”,对考生舞弊不作为或纵容考生舞弊,甚至组织协助考生舞弊、安装舞弊软件、远程侵入测试机等问题的,对培训机构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清出培训机构名单,列入黑名单,不得再申请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各设区市及赣江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发现属地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报送我厅。

附件:实地核查情况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实地核查情况表

机构名称: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核查地点:                

核查结果

□实地核查属实         □实地核查不符

实地

核查

不符

原因

1.…………

2.…………

3.…………

4.…………

(实地核查不符原因应实行一次性告知原则,页面不足可加页)

核查人签字:               

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        日期:

转载于: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2/8/26/art_40687_4121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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